為了解相關利益者對“上虞區城北ZX04-06-04-1、2、3號地塊土地征收
”的意見建議,更好的做好社會風險評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浙江省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浙委辦發【2019】5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上虞區城北ZX04-06-04-1、2、3號地塊土地征收社會風險評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地塊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上虞區城北ZX04-06-04-1、2、3號地塊
規劃用途: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地塊基本情況:
①上虞區城北ZX04-06-04-1號地塊:依據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虞征預告【2022】36號)需要對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前四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征地規模3.66畝。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蓋山路,北至江環路。
②上虞區城北ZX04-06-04-2號地塊:依據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虞征預告【2022】37號)需要對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前三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征地規模0.1845畝。東至空地,南至江華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③上虞區城北ZX04-06-04-3號地塊:依據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虞征預告【2022】38號)需要對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前三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征地規模0.0135畝。東至空地,南至江華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上虞區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虞政發[2020]14號);《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上虞區新一輪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虞政發[2021]5號);《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人員參加社會保障實行“人地對應”的實施意見》(虞政發[2021]17號)。最終的補償標準按調整后重新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價執行。
二.評估主體和評估實施主體
評估主體: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辦事處
評估實施主體:浙江同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征求利益相關者意見的主要方面
主要征求前四村、前三村村組織及村民對本征收事項的態度、合理的訴求和其他意見、建議。
四.意見反饋方式
公示有效期:七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間公眾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評估實施主體反饋。聯系人:鐘先生;聯系電話:81261602;電子郵箱:58370432@qq.com(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請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浙江同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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